要点提炼

一、电子烟监管总体进展

 

  1. 政策法规完善
    • 2021年11月起,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专卖监管体系,建立全链条监管制度。
    • 修订《电子烟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技术审评、物流管理、许可证管理等),强化规则约束。
       
  2. 监管成效
    • 产业乱象根本扭转:非法电子烟生产销售大幅减少,未成年人保护加强。
    • 执法数据(2024年以来):
      • 查处行政案件7615起、刑事案件2470起。
      • 查获非法电子烟产品2328万个,追究刑事责任2263人。

二、重点监管措施

 

  1. 严打非法调味电子烟
    • 专项整治调味电子烟回流及线下销售,处罚1941户零售户,罚款477.7万元,取消97户经营资格。
    • 典型案例:安徽宿州“11·16”案,查获伪劣电子烟11.19万个,涉案4亿元。
       
  2. 未成年人保护
    • 线上管控:联合市场监管总局清理电商平台电子烟销售,屏蔽关键词、下架产品。
    • 线下整治:清理校园周边售烟网点2.5万个,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1200余起。

  3. 产能与准入控制
    •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电子烟列为“限制类”产业:
      • 阻止违规新建项目103个,淘汰落后产能。
      • 收回6家企业许可证,暂停33家企业许可范围。
         
  1. 出口风险防范
    • 打击虚假报关和出口回流,建立全球监管政策数据库,发布风险预警。
    • 深圳重点整治:2024年查处电子烟走私案69宗,涉案4364万元。

三、新型挑战与应对

 

  1. 变异产品监管
    • 草本雾化器:明确其属于电子烟,联合药监局清理假借医疗器械名义的违规产品,查处案件86起。
    • “上头电子烟”:联合公安部打击涉毒电子烟,强化成分检测和源头管控。

  2. 互联网治理
    • 建成全网涉烟信息监测平台,2024年处理违法信息79.1万条。
    • 督促平台下架草本雾化产品,约谈互联网企业65次。

四、下一步计划

 

  1. 深化法治化监管
    • 修订许可证管理细则,优化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
    • 6月起开展电子烟企业产能核定,淘汰低效产能。
       
  2. 强化执法协作
    • 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严打通关、物流环节走私行为。
    • 推动跨区域联合监管(如广东、深圳协作机制)。
       
  3. 社会共治
    • 加强普法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总结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过立法完善、严格执法、产能调控、国际合作四维举措,全面强化电子烟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产品、保护未成年人、防范出口风险。未来将持续推进产业规范化,平衡控烟目标与行业发展。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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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子烟监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外事司)主任(司长)刘培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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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外事司)主任(司长)刘培峰

 

刘培峰: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二级巡视员陈家顺先生、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卢勇华先生、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先生、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曾政先生,请他们就完善监管体系,依法从严监管,持续推进电子烟监管深化提升有关情况回答各位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我是本场发布会的主持人,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外事司)主任(司长)刘培峰。下面,首先由我向大家介绍主要情况。

 

2021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依法纳入烟草专卖监管体系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电子烟监管各项工作,在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邮政局等部门和各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效建立起一整套监管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了一系列监管执法行动,电子烟产业乱象得到根本扭转,国家烟草控制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人民健康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得到有力保护,诚信守法经营氛围全面形成,有序竞争格局基本建立,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产业外向型特征更加鲜明。

 

当前,电子烟监管已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复杂严峻。从国内看,电子烟产品出口回流现象有所抬头,非法电子烟屡禁不止。从国际看,全球监管政策趋严收紧,电子烟企业频繁遭遇贸易调查,出口贸易风险持续加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烟草专卖局坚持完善监管体系、依法从严监管,持续推进监管法治化、产业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一是适应监管新情况,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在监管制度体系方面,适应电子烟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需求变化,修订发布新的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技术审评、交易管理、物流管理等细则,最近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又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持续完善监管规则。在监管组织体系方面,国家烟草专卖局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设立了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各省级烟草专卖局调整完善了电子烟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在联合监管机制方面,各级烟草专卖局得到地方政府广泛支持,公安、市场监管、海关、邮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广东、深圳等重点地区省级烟草专卖局还构建了跨区域联合协作机制,广泛凝聚监管合力。

 

二是落实限制类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产能控制关口,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限制类”管理要求,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一年多来共阻止违规新建电子烟项目103个,有效防止电子烟产能无序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禁止新建项目,持续完善供需平衡总量管理,加强企业产能核定管理,禁止新增产能,加力淘汰无效落后产能。严把许可准入关口,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严格审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重大违法犯罪、经营异常主体出清,一年多来收回许可证6家,核准停业18家,取消或暂停33家企业未开展经营的许可范围80项。严把资本运作关口,深化与证券监管部门对接协作,严格审查电子烟有关企业上市和股票发行,遏制融资扩张冲动。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调味电子烟,坚决整治市场秩序。2024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万人次,联合执法6948次,督导规范经营4.3万次,宣贯监管政策4.8万次,完成对2.1万家电子烟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加强对持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管执法,共作出涉企行政处罚13起,并首次对4家生产销售与通过技术审评信息不一致产品的内销生产企业作出处罚。贯彻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2025年“元春”两节抽查检查,保障市场秩序良好稳定。与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和“雾化”“酒吧精灵”等变异电子烟产品网络售卖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行为。一年多来,各级烟草专卖局始终保持电子烟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紧盯生产、仓储、运输、零售、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调味电子烟,坚决遏制调味电子烟反弹扩散势头和出口回流问题,全国共查处电子烟行政案件7615起,刑事案件2470起,查获非法电子烟产品2328万个,追究刑事责任2263人,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

 

四是线上线下合力出击,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国家烟草专卖局建成二期全网涉烟信息监测平台并于2024年投入运行,实现与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无缝对接,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挖掘案件线索,持续治理电商、社交、短视频、直播平台涉烟违法信息和销售行为,互联网涉烟商品信息处置效率明显提升。一年多来,深圳中心累计采集互联网涉烟信息79.1万条。通过对问题线索的摸排研判,烟草、公安等执法部门发现并查处了一批重大犯罪案件。例如,安徽宿州“11·16”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特大案件中,各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捣毁电子烟集中生产点3个,查获各类电子烟产品11.19万个,涉案金额超4亿元,追究刑事责任24人,成功摧毁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电子烟交易平台。

 

五是多措并举,防范出口贸易风险。加强出口产业引导。支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意识,加大相关研发和市场开拓投入。引导企业充分考量投资风险,依法合规开展境外投资。规范企业出口,防范无序竞争,提升以优质企业及产品为核心的出口竞争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管控质量安全、防范出口贸易风险“第一责任人”义务,督导企业对标出口目的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强化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开展出口。打击违法违规出口。围绕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报关出口等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核查、产品抽测等手段,加强出口电子烟境内生产、物流运输、出口报关等全流程监管,严格查处违规出口,严厉打击虚假报关,坚决遏制出口回流。把握全球监管动向。深度把握电子烟产业特征,高度关注全球电子烟贸易形势及监管动态,构建全球监管政策数据库,多渠道发布风险预警。加强联合监管协作。联合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积极应对有关国家对我国电子烟的行政执法、贸易制裁等,有序推进电子烟进出口贸易政策宣贯、质量管控、数据共享、纠纷应对等监管协作。

 

下一步,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规范产业运行,优化管理服务,强化市场监管,防范风险隐患,持续推动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下面欢迎各位记者就关心的内容进行提问,我们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前一阶段,有媒体报道电子烟零售户违法售卖调味电子烟问题,引起了公众关注。请问,国家烟草专卖局将采取哪些更加具体、更加有力的监管举措,进一步加强非法售卖调味电子烟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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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  孙冀

 

孙冀:

感谢您的提问。销售调味电子烟是违法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健康。前期,有媒体报道部分地区电子烟持证零售户违法售卖调味电子烟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地区烟草专卖局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和风险排查并于5月9日印发《关于严厉查处电子烟持证零售户销售调味电子烟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系统部署了加强日常监管、清理违法信息、强化溯源打击等十个方面重点工作。

 

长期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加强电子烟持证零售户监管。据相关数据统计,2024年至今,各级烟草专卖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7万人次,检查电子烟持证零售户19.1万户次,采取行政处罚1941户次,罚款477.7万元,停业整顿96户次,取消经营资格97户,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办涉电子烟持证零售户刑事案件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7人,判刑99人,有力维护了电子烟市场良好秩序。

 

下一步,各级烟草专卖局将充分利用12313热线投诉、群众举报、监管走访等方式,突出打击电子烟持证零售户销售调味电子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络销售电子烟、售卖草本雾化电子烟、售卖口含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持证零售户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违法销售调味电子烟的溯源打击,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释放零容忍的高压严打信号,引导电子烟持证零售户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澎湃新闻记者: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介绍,相关部门在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坚决防范电子烟入侵中小学校园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孙冀:

谢谢您的提问。长期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切断线上销售渠道。2018和2019年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及时下架电子烟产品;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推动主要网络搜索平台停止电子烟广告服务,主要电商平台禁止电子烟相关关键词检索、屏蔽电子烟广告信息,有力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线下违法销售乱象。2022年,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2022年底至2023年初,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非法电子烟专项治理工作;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指导头部平台企业,开展烟卡问题整治。连续五年开展专项行动,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7.3万人次,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售烟网点25000余个,自动售烟设备近千台,劝阻售卖烟卡经营主体9310户,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1200余起,罚款合计300余万元。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广泛共识。策划拍摄三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普法公益短视频,线上播放量超千万次,成为多地“开学第一课”内容;利用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签订倡议书、线上推送视频和信息、校园宣讲等方式,加强售烟网点法律宣贯和社会面科普宣传,增强未成年人自觉树立识别抵制电子烟的思想意识;落实电子烟商户全面张贴未成年人保护警示标识、落实明示承诺及年龄核验措施,教育引导售烟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经营,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烟草、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合力,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新环境。

 

当前,电子烟侵害未成年人的问题尚未根除,线上线下违法销售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也希望得到学校、家人等相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决防范电子烟入侵中小学校园。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根据相关规定,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和发布电子烟广告。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互联网涉烟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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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二级巡视员  陈家顺

 

陈家顺:

感谢您的提问。依法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和发布电子烟广告,对维护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互联网涉烟监管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烟草、公安等部门涉烟监管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首先是积极参与完善电子烟相关政策法规,配合开展网售电子烟专项整治。我们积极参与制修订《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与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禁止网售电子烟的两个通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在多部门联合开展涉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中,我们始终密切协作配合,在整治网售电子烟上同向发力。

 

其次是强化部门联动,压紧压实电商平台涉烟管理主体责任。2024年5月,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同对10家主要电商平台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平台建立健全涉烟违法信息自主清理机制。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具体意见,将电子烟相关关键词纳入网络禁售商品词库内容并动态更新,督促指导平台加强常态化管控。

再次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为烟草部门动态清理处置网售电子烟信息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智慧监管和技术赋能,建立相关主管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的线上沟通渠道,支持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向平台直接发布相关指令、合规提示,减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接触电子烟的机会。

最后是依法加强电子烟违法广告监管。一方面,及时完善电子烟广告监管规则。2023年,我们修订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另一方面,开展电子烟广告监测,督促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违法发布电子烟广告行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互联网涉烟监管合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近期,我们关注到部分地区市场或网络上销售的草本雾化器外观和使用方式与电子烟完全相同,但却注册或备案为医疗器械“医用加热雾化”。请问,这类草本雾化器是否属于电子烟?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针对此类情况开展了哪些工作?

孙冀:

感谢您的提问。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24年专门印发了《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明确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该类假借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名义生产、销售的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使用方式的草本雾化器,属于电子烟。针对此类产品,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源头管理。2024年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药监局就草本雾化电子烟社会危害性和监管工作情况开展联合调研,确定草本雾化电子烟与医疗器械在使用方式、温度、雾化物属性等机理上的五大核心区别,共同研究如何加强草本雾化电子烟监管、避免医疗器械污名化的举措。202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修改《2020-2021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对第二百五十四项的医用加热雾化器分类结果予以作废,从源头上杜绝了草本雾化电子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理整治。我们将重点整治与网络售烟专项治理及电子烟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保持对草本雾化电子烟的高压严打态势。2024年6月至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开展网络售卖草本雾化电子烟等的专项治理行动。同步推动11家头部电商平台全面下架草本雾化电子烟;各地烟草专卖局主动协调对接,约谈互联网企业65次,发出监管函36份。行动中,查处行政案件86起,查处刑事案件37起,涉案金额1822.11万元,查获涉案电子烟产品20余万个。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开展政策宣贯,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假借医疗器械名义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

《经济日报》记者:

电子烟产品技术和资金门槛较低,据了解,当前部分地方对设立电子烟企业的招商引资热情依然较高。请介绍,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如何继续做好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层面产业政策的有机衔接,限制产能,防止无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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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副司长  卢勇华

 

卢勇华: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好!电子烟是特殊产品,国家立法宗旨就是依法强监管、严监管。电子烟纳入监管以来,各级烟草专卖局始终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落实国家烟草控制要求,统筹市场需求和有效供给,探索建立总量管理下供需动态平衡管理措施。当前,根据企业提报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销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3类产品的平均产能利用率较低,大大低于制造业平均产能利用率。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限制类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总量管理、严格许可准入,防止产业无序发展。

 

一是坚决阻止违规新建电子烟项目。指导地方烟草专卖局做好产业政策宣贯工作,讲清楚政策和风险。用好政府网站、12313热线等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力量。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政策合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劝阻涉电子烟项目落地工作。纳入监管以来,共阻止违规新建电子烟项目近500个。

 

二是实施严格的总量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按照“公平公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原则,加强生产能力管理和生产规模管理,即产能和规模“双控”,推动实现供需动态平衡目标。在生产能力管理方面,拟于今年6月起,对全部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开展产能核定工作,并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上印制核定产能,作为总量管理的重要依据。今后,对产品质量、能耗、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坚决淘汰相应产能,防范电子烟企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持续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在生产规模管理方面,提升市场需求预测准确性,完善生产规模核定和调整规则,严格新增许可范围生产规模核定。同时,加大在技术标准制定、企业自律管理、企业质量安全体系保障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促进市场平稳运行、资源高效配置。

 

在这里,我也简单介绍一下国外电子烟产业政策趋势。总体上,随着对电子烟危害认识的逐步提升,世界范围内电子烟监管政策从严趋紧,从2023年下半年以来,英国、比利时、法国等国家相继发布一次性电子烟禁售举措,加强电子烟进口及境内销售执法。借此机会,我也发出呼吁,目前电子烟产能已严重过剩,有关地方政府和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限制类”管理要求,禁止新建电子烟项目。

《人民日报》记者:

对电子烟经营主体施行许可准入是电子烟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请介绍,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加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市场准入、依法有序推进行政许可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卢勇华:

感谢您的提问。国家烟草专卖局坚持依法行政,建立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许可证管理制度规则,制定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形成了完备的许可证管理体系,并持续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许可证,2023年完成持证企业首次集中换证,推动行政许可与企业经营、日常监管统筹协同,为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电子烟产业“内卷式”竞争严重,存在结构性问题,有的突破了市场竞争边界和底线,扭曲了市场机制,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2025年6月30日起,持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将陆续到期。针对电子烟产业出现的“内卷式”竞争情况,国家烟草专卖局将统筹政策、标准、许可、执法,持续优化行政许可管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引领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

 

    一是持续细化优化行政许可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许可准入与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的有机衔接,规范许可证申办、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电子烟产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未增设许可事项和许可条件,未设置不合理负担和限制,旨在细化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有关要求。修订主要内容为细化行政许可条件,明确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等要求;规范许可证新办(重新申领)、变更、延续(换证)等申请规定;优化审查程序,规范申请材料,完善审查组织,提升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健全许可证动态管理措施,引导企业优化调整;完善许可证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二是切实严格行政许可审核。本次集中换证期间,烟草专卖局将依法依规“全覆盖”审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情况,优化审核流程,统筹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为保证平稳推进,集中换证审核期间,暂不办理换证后企业再次提出的许可申请事项。区分各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合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正常换证;对轻微不符合条件但无违法违规情形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整改的,依法正常换证;对与规定条件存在差距,许可证有效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设置整改期,整改完成后依法换证,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不再换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企业,依法不予换证。

 

三是提升行政许可管理服务水平。各级烟草专卖局将强化政务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培训指导持证企业按照修订后《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有关要求,改进生产经营,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特别是准备好细化后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证明符合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等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核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生产档案资料等。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加强监管执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整治、运行监管、质量监督、案件查处等结果,一体推进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

《法治日报》记者:

年初,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了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4月以来,全国相继启动电子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请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对电子烟企业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卢勇华:

感谢您的提问。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是依法加强电子烟经营主体监管,持续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的重要手段。《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抽查“两库”,统筹制订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结果公示运用,积极构建联合监管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通知》印发后,各级烟草专卖局按通知要求制订检查计划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按照《通知》要求,针对近期电子烟出口贸易风险加大、国内“调味电子烟屡禁不止”等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启动了电子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四项重点任务展开: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制售“上头电子烟”“调味电子烟”“草本雾化电子烟”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持证企业直接参与的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遏制出口回流,重点核查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出口备案、规范报关、符合出口目的国(地区)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严厉查处电子烟出口回流违法行为。四是线上线下综合治理,重点核查电商社交平台、电子烟零售户、生产企业等主体,加强对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及通报的挂牌督办案件的明察暗访,加强电子烟物流寄递联合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近期查获了一批典型案件:一些持证企业为无证企业非法代工电子烟产品。初步查实广东某非法企业组织部分持证企业为其代工,非法生产一次性电子烟约32万个、烟具约9000个、烟弹3000余个,现场货值近3000万元。目前,非法生产企业已由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持证企业由属地烟草专卖局行政立案。一些持证生产企业以科技研发为名,未经许可在许可地址之外非法生产。广东2家雾化物企业未经许可在许可地址外设立公司,违法使用烟碱生产雾化物。一些企业生产不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标准的电子烟产品。这些企业无法出具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生产标准的证明文件,可认定为不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违反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接下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将指导地方烟草专卖局继续切实做好日常监管,重拳整治市场乱象,全面整肃违法违规,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南方都市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有媒体报道部分疑似出口包装的非国标口味电子烟在境内非法流通。各级烟草专卖局强化了打击力度,但情况依然存在。请问,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将如何应对出口电子烟走私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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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曾政

 

曾政:

谢谢您对地方电子烟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深圳是国内电子烟产业的聚集地,企业众多、产业链完整,电子烟生产企业数量占全国72%,2024年电子烟出口额占全国66%。当前电子烟走私问题呈现抬头趋势,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利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今年以来,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按照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要求,持续加大走私和违法销售电子烟打击治理力度。强化联合专项治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缉私、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共同开展“深剑2025”“净雾2025”“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1-4月,全市共计查处各类涉电子烟案件69宗,查获非法电子烟产品64.96万个,涉案总金额4364.67万元。其中,涉刑案件25宗,配合公安部门拘留12人、逮捕1人。强化市场治理整治。持续推进“线下线上一体监管”,严肃查处市场销售走私电子烟违法行为。综合运用错时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并从线下零售市场深挖扩线,成功侦办2宗涉电子烟刑事案件。加强对互联网电子烟售卖信息的监测、清理与处置。今年以来,累计清理深圳地域网络涉烟违法信息1534条,落地查处10宗互联网销售非法电子烟案件。强化合规警示教育。通过案例警示、普法宣传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发送提醒警示函、到企到店法治宣讲、专题座谈、约谈提醒等形式,对全市所有电子烟企业和零售户开展政策宣贯和普法宣传,引导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将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化依法综合系统治理,保持打击走私电子烟高压态势。

 

一是持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融入地方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完善跨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深化信息互联和情报共享,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持续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紧盯通关口岸、物流寄递等环节,严防出口电子烟走私入境。加强零售市场管控,严查违法销售走私电子烟行为。

 

三是持续查办大要案件。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会商研究、联合打击,力争打源头、抓主犯,进一步形成强大震慑。

 

四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营造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刘培峰

谢谢各位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来源:中国烟草总公司传媒中心&烟草微报

 

电子雾化与HNB产品都是新型电子产品,结构虽小,却融合应用多种材料、表面处理、芯片电子等技术工艺,而且雾化技术一直在不断更迭,供应链在逐步完善,为了促进供应链企业间有一个良好的对接交流,艾邦搭建产业微信群交流平台,欢迎加入;Vape e-cigarettes (VAPE) and Heat-Not-Burn e-cigarettes (HNB) are both emerging electronic products. Despite their compact size, they integrate various materials, surface treatment technologies, chip electronics, and other advanced technical processes. Moreover, atomization technology is constantly evolving and the supply chain is being progressively perfected. To facilitate good communication and networking among supply chain enterprises, Aibang has established an industry WeChat group communication platform and warmly welcomes interested enterprises to j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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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e, 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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