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全球各国税收标准不一,同在亚洲的日韩对我国电子烟后续税收政策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日本韩国,未来中国新型烟草税率或以较低税率切入,逐步提升接近传统卷烟税率水平。
目前我国尚未对雾化电子烟收取消费税,雾化电子烟产品仍以消费电子、食品等消费品的名义缴纳增值税。
——民生证券研报
原文标题:烟草税收复盘:计税方式复杂多样,整体税率较高
一、传统烟草税收情况:欧美重税,我国贯穿烟草生产销售全流程
从国际角度来看,欧洲整体征收重税,美国税收相对更低。
对于欧洲各国,欧盟设定了卷烟最低消费税(每 20 包 1.80 欧元),但大多数多国家都高于这一标准,其中爱尔兰和法国的消费税甚至达 8.42 欧元及 6.61 欧元。
除此之外,欧盟大部分国家还需加收 60% 的加权平均零售价,这使得欧洲税费整体偏高。根据 Tax Foundation ,欧盟各国烟草税占零售价比例平均高达 80.4% 。
对于美国,各地在联邦税率(每 20 包 1.0066 美元)的基础上进行烟草税征收,各州之间均不相同,最高可达 4.35 美元,由纽约与康涅狄格州征收;最低仅为 0.17 美元,系密苏里州的税收标准。根据 Tax Foundation 2016 年美国平均税收为每 20 包 1.73 美元,占零售价的 44.3% 。
我国烟草税收主要包括烟叶税、消费税、增值税、城建费、教育费附加、进口关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七项税种,贯穿烟草的整个生产销售流程,其中消费税与增值税占据较大比例。
在我国多年税制改革中,增值税基本保持下降趋势,而消费税部分则持续上调以调整烟草需求与产品结构。
2009 年,卷烟分类标准以及消费税率均有所上调,高/低档卷烟税率分别达 56% 及 36%36%;卷烟的生产与批发环节还分别加征了从量与从价税。2015 年更是大幅加收批发环节的从价及从量税,消费税部分整体呈上升趋势。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我国烟草税占零售价格比例达 59.5%59.5%,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表:中国烟草税制(截至 2 019 年)
税种 |
阶段 |
对象 |
从价税 |
从量税 |
烟叶税 |
收购烟叶 |
烟叶 |
20% × 收购价 |
|
消费税 |
生产 |
卷烟 |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条) 56%×调拨价 |
0.003×卷烟支数 |
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条) 36%×调拨价 |
||||
雪茄 |
36%×调拨价 |
|||
烟丝 |
30%×调拨价 |
|||
批发 |
卷烟 |
11%×批发价 |
0.005×卷烟支数 |
|
增值税 |
生产、批发、销售等 |
烟叶 |
9%×(收购价+烟叶税) |
|
烟草制品 |
13%×收购价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消费税+增值税 |
烟草制品 |
城市:7%×(消费税+增值税) |
|
县镇:5%×(消费税+增值税) |
||||
乡村:1%×(消费税+增值税) |
||||
教育附加税 |
消费税+增值税 |
烟草制品 |
1.5% ×(消费税+增值税) |
|
进口关税 |
进口 |
烟草制品 |
25%×完税价格 |
|
企业所得税 |
利润结算 |
烟草制品 |
25%×税前利润 |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民生证券研究院
我国曾采取增税措施,对烟草市场的控制效果显著。
“MPOWER ”举措其中之一即为提高烟草税( Raise tax ),我国历史上曾多次调整烟草税结构对烟草市场进行调整。
其中 2015 年我国大幅提高了卷烟在批发过程中的消费税,卷烟价格也因此迅速上升,这对需求端产生了明显的抑制效果。根据中国疾控中心调查,我国整体吸烟率呈下降趋势,且自 2015 年后降幅扩大, 3 年下降了1.1% 。
受此影响, 2016 年卷烟产量也出现大幅减少,同比下滑了 11.5% 。目前随烟草消费需求的缓慢恢复,卷烟产量降幅已逐渐收窄,截至 2020 年已恢复正增长,产量达 2.39 万亿。
我国烟草行业仍持续为财政收入做出积极贡献,上缴的财政总额占比基本保持在6% 左右。
虽然 2015 年增税对烟草行业的产值造成了较大冲击,次年烟草行业上缴财政总额同比下滑 8.6%,财政收入方面增速也有所放缓,但在保持高税率的情况下,随卷烟需求及供给端的逐步恢复,烟草行业税利迅速恢复增长态势。
截至 2020 年已实现工商税利总额 1.28 万亿,上缴财政总额 1.2 万亿,依然保持正向增长,为缓解我国在疫情下的财政压力做出重要贡献。
二、新型烟草税收情况:政策日趋完善,税率逐步接近传统烟草
对比北美、欧洲、亚洲地区典型国家对于电子烟税收政策,我们认为对新型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是大势所趋。
现阶段,全球各国税收标准不一,同在亚洲的日韩对我国电子烟后续税收政策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根据WHO 发布的《 2021 全球烟草流行报告》:
- 在开放式电子烟方面, WHO 调查了 51 个国家,其中有 23 个国家对开放式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 封闭式电子烟方面, WHO 调查了 44 个国家,其中有 19 个国家对封闭式电子烟征收消费税,占比 43% 。
北美地区以美国为例,截至2021 年 1 月,有 28 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税基、税率、征税环节各有不一。
1、税基
税基方面,美国不同的州根据电子烟价格和体积分别进行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或者复合计税,目前以从价计税为主。
从价计税方面,有 15 个州按照电子烟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为税基,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从量计税上,有 9 个州采取该方法,税基为电子烟烟油体积,各州根据烟油是否含有尼古丁采取不同收税方式。
例如路易斯安那州只对含有尼古丁的液体进行征税,对不含邮尼古丁的液体不征税,堪萨斯州的征税对象为任何用于电子烟使用的液体,不对是否含有尼古丁进行区分。
有 5 个州采取复合计税的方式,对开放式电子烟采取从价计税,对封闭式电子烟采取 从量计税的方式。
2、征税
征税环节方面,对于从价计税的州,以批发环节征税为主。有 12 个州在批发环节征税, 1个州在生产环节征税, 2 个州在零售环节征税。
3、税率
税率方面,高低差距大,从量计税下对于封闭式烟油的收税高于开放式烟油。
以从价计税为例,明尼苏达州作为美国第一个征税的州,税率高达 95%95%,佛蒙特州税率 92%92%,排名第二,只有纽约、伊利诺伊和怀俄明的税率在 30% 以下,各 20%/15%/15% 。从量计税下,华盛顿对开放式烟油征收 $0.09/ml,$0.27/ml 。
欧洲地区,各国对于雾化电子烟各国大部分采取从量计税,对于加热烟草尚无统一标准。
其中,英国政府认为雾化电子烟有助于烟民戒烟,对电子烟实行 0 消费税率。
- 对于雾化电子烟,欧盟内目前有 14 个成员国从量计税,整体税率高于美国。
- 对于加热烟草,目前欧盟内各国在结构、技术和类别上缺乏统一性。
表 14 个欧盟成员国已实施的蒸汽电子烟税率
成员国 |
每毫升税率 |
其他附加条件 |
每毫升计价(美元) |
塞浦路斯 |
0.12欧元 |
—— |
0.13 |
丹麦 |
2.00 丹麦克朗 |
—— |
0.30 |
爱沙尼亚 |
0.20欧元 |
—— |
0.22 |
芬兰 |
0.30 欧元 |
—— |
0.34 |
希腊 |
0.10欧元 |
—— |
0.11 |
匈牙利 |
55.00 福林 |
—— |
0.18 |
意大利 |
0.08欧元 |
不含尼古丁的液体0.04 欧元 |
0.09 |
拉脱维亚 |
0.01 欧元 |
加上每毫升尼古丁 0.005 欧元 |
0.01 |
立陶宛 |
0.12欧元 |
加上每毫升尼古丁0.05 欧元 |
0.13 |
波兰 |
0.50 波兰兹罗提 |
—— |
0.13 |
葡萄牙 |
0.30欧元 |
—— |
0.34 |
罗马尼亚 |
0.50RON |
—— |
0.12 |
斯洛文尼亚 |
0.18欧元 |
—— |
0.20 |
瑞典 |
2.00 瑞典克朗 |
—— |
0.21 |
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世界银行及Vapor Products Tax ,民生证券研究院
表:加热烟草税在结构、技术和类别上缺乏统一性
成员国 |
每公斤价格 |
其他附加条件 |
以每公斤美元计价 |
类别 |
奥地利 |
110.00欧元 |
—— |
123.50美元 |
加热烟草 |
保加利亚 |
—— |
133.90美元 |
无烟烟草 |
|
克罗地亚 |
HRK600 |
—— |
89.00美元 |
加热烟草 |
塞浦路斯 |
150.00欧元 |
—— |
168.50美元 |
加热烟草 |
捷克共和国 |
2236捷克克朗 |
—— |
94.40美元 |
加热烟草 |
丹麦 |
1300.90丹麦克朗 |
—— |
196.10美元 |
不燃烧吸入的烟草产品 |
法国 |
29.10欧元 |
加上零售层面的50.7%从价税 |
32.70美元 |
其他烟草制品 |
德国 |
15.66欧元 |
加上零售层面的13.13%从价税 |
17.50美元 |
烟斗 |
希腊 |
156.70欧元 |
—— |
176.00美元 |
电加热烟草制品 |
匈牙利 |
不适用 |
加热烟草产品:每支10福林 |
不适用 |
新型烟草制品 |
意大利 |
不适用 |
基于消费时间的50%的香烟 |
不适用 |
不燃烧的吸入产品 |
拉脱维亚 |
70.00欧元 |
—— |
78.60美元 |
加热烟草 |
立陶宛 |
68.60欧元 |
—— |
77.00美元 |
加热烟草 |
荷兰 |
114.65欧元 |
—— |
128.80美元 |
其他烟草制品 |
波兰 |
141.29波兰兹罗提 |
加上零售层面加权平均值的31.41% |
36.00美元 |
新型烟草制品 |
葡萄牙 |
88.00欧元 |
加上零售层面的15% |
90.00美元 |
加热烟草 |
罗马尼亚 |
RON396.10 |
92.10美元 |
加热烟草 |
|
斯洛伐克 |
76.70欧元 |
86.10美元 |
无烟烟草 |
|
斯洛文尼亚 |
88.00欧元 |
98.90美元 |
用于加热的成品烟草 |
|
瑞典 |
1957.00瑞典克朗 |
211.00美元 |
烟草制品 |
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Vapor Products Tax ,民生证券研究院
亚洲地区,日本韩国对中国电子烟市场规范具有较大借鉴意义。
韩国是第一个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国家。2011 年,韩国将烟草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电子烟草”,最初的税率是每毫升烟油 400 韩元(约 2.2 元人民币),后续逐步提升,目前韩国对每毫升烟油征税达 1799 韩元,韩国还对每 20 颗烟单征绿色基金税 24.4 韩元,税率与 20 支传统香烟相等。
日本电子烟市场目前为HNB 市场,品牌主要有 IQOS 、 Glo 等。从日本的情况来看,新型烟草制品特别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快速发展,挤压了传统卷烟市场。但由于日本政府对新型烟草制品实行类似于传统卷的税收政策,且税率逐步提升,使得来自于烟草制品的税收总量基本保持平稳。
表 :日本加热不燃烧税率变化
适用期间 |
IQOS每包税率 |
占卷烟税率比重 |
Glo每包税率 |
占卷烟税率比重 |
传统卷烟税率 |
单位 |
% |
% |
% |
% |
% |
2018 |
49.20% |
78.02% |
35.98% |
57.06% |
63.06% |
2018-2019 |
49.42% |
78.96% |
38.62% |
61.70% |
62.59% |
2019-2020 |
49.87% |
77.59% |
41.58% |
64.70% |
64.27% |
2020-2021 |
50.06% |
78.37% |
44.24% |
69.25% |
63.88% |
2021-2022 |
50.27% |
79.13% |
46.90% |
73.82% |
63.53% |
2022- |
50.67% |
79.76% |
49.86% |
78.48% |
63.53% |
资料来源:《国际税收》郑榕/张自力,民生证券研究院
参考日本韩国,未来中国新型烟草税率或以较低税率切入,逐步提升接近传统卷烟税率水平。目前我国尚未对雾化电子烟收取消费税,雾化电子烟产品仍以消费电子、食品等消费品的名义缴纳增值税。
我们认为未来主管部门将逐步完善电子烟的监管政策及税收体系,开启对雾化电子烟的税收改革。对我国税收影响而言,电子烟市场规模与税率同步提升,或可互相抵消影响,保持整体税基平稳。
来源:民生证券研报《监管落地加速行业发展,产业浪潮蓄势待发》,节选,旨在传播技术信息交流,侵删
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艾邦新消费电子资讯):电子烟征税大势所趋,国内借鉴日韩等国家相关法规更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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