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正式对外公示《雾化电子烟装置通用规范》、《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征集意见稿),面向行业征集意见,时间为一个月。从标准修订立项到征集意见稿的公布,历时整整四个月。在36家会员企业的热心参与及共同努力下,完成了迈向行业严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一步。该标准将作为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文件,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相关配套出台,意义至关重大。
标准修订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举行
标准修订第一次工作会议后,各起草单位代表合影
委员会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早在2017年12月20日正式发布了《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通用规范》及《电子烟雾化液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为电子烟产品的质量标准建设做出了贡献。近年来,随着电子烟行业的迅速发展,现有生产水平相应提升,消费者对产品品质有着更高要求,为更进一步适应行业实际情况,引导企业生产、提升品质需求,《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通用规范》、《电子烟雾化液规范》两项团体标准是在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的情况下顺势修订,并更名为《雾化电子烟装置通用规范》及《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纵观国际市场,各国陆续出台相关监管要求,国际市场管理更趋规范,修订标准将更加贴近且符合国际市场要求,有助于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通用规范》、《电子烟雾化液规范》团体标准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发布
委员会一直以来特别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修订将更加注重产品标识及宣传,规范用语,显著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为产品检测认证提供有力支撑。行业在不断发展进步,产品在不断更新迭代,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雾化类器具、烟油的生产、试验、检验、管理、服务等行为,更好地服务企业适应未来行业的发展变化,维护消费者权益,行业需要更具权威、更规范的标准来进行指导和监督。
《雾化电子烟装置通用规范》及《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征集意见稿)将对外公示一个月时间,自5月29日至6月28日止,恳请相关单位提出宝贵的书面意见,并将意见于6月28日前反馈给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共同助力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委员会将继续跟进相关意见征集工作,并统一汇总意见呈报给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关于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关注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