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电子烟国家强制标准正式发布,随着国标落地,电子烟正式进入标准化时代,据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烟检测业务指引信息显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正式开始受理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的电子烟检验、检测业务。
据国家烟草局官网公告,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早在4月24日已获得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资质认定。
从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的电子烟检测业务详细流程和送检样品要求来看,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根据国标要求对送检产品进行防填充、防漏液、启动保护、雾化区域温度 、防水、泄压安全、跌落强度、雾化物烟碱、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释放物中烟碱释放量、释放物中羰基化合物释放量 、 陶瓷雾化芯重金属迁移、二甲基吡嗪等 82 种雾化物添加剂含量、发热等维度对送检产品进行合规检测。
对于送检产品,除提供产品说明书和充电线,产品说明书应包括启动保护说明、工作状态指示说明等,对样品数量和制备方法亦作出明确规定。
送检样品数量:
1/组装电子烟(烟具和烟弹) 4.2.1.1 电子烟烟具
至少提供 12 个烟具以及适配烟弹,泄压安全和雾化区域温度制作样品各 3 个,雾化区域温度和泄 压安全的样品制作要求见 4.3。
2/ 电子烟释放物
至少提供 18 个烟具以及适配烟弹(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至少提供适配烟弹 18 个;使用固态 雾化物的电子烟,至少提供适配烟弹 72 个)。
3/电子烟雾化物
每个适配烟弹的数量应满足其中雾化物至少 38 克的要求。
4/ 陶瓷雾化芯
至少提供 6 个陶瓷雾化芯样品(若适用)。
5/一次性电子烟 4.2.2.1 电子烟烟具
至少提供 12 个,泄压安全和雾化区域温度制作样品各 3 个,雾化区域温度和泄压安全的样品制作 要求见 4.3。
6/电子烟释放物
至少提供 18 个。
7/电子烟雾化物
每个产品的数量应满足其中雾化物至少 38 克的要求。
8/陶瓷雾化芯
至少提供 6 个陶瓷雾化芯样品(若适用)。
样品制作要求:
1.雾化区域温度样品制作要求
按照 GB 41700 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样品制备。建议使用 OMEGA 5TC-GG-K-36 型或同等规格的热电偶,并将热电偶至少引出 1 米。每根热电偶应带有计量标识,同时提供带有 CNAS 标识的计量证书。热电偶应按照 JJF 1637-2017 的要求至少计量250°C、350°C和 400°C三个温度点,且热电偶温度允许偏差应达到 1 级。应至少提供 3 个满足上述制样要求的烟弹及适配烟具或一次性电子烟。
2.泄压安全样品制作要求
在装配烟具的过程中,应旁路充电保护电路,使充电接口直接对电池(电芯)供电;对于一次性电 子烟,应在不破坏其基本结构的基础上提供充电接口。应至少提供 3 个满足上述制样要求的烟具及适配烟弹或一次性电子烟。
在公告中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子烟检验检测同时公布电子烟送检联系方式和电话,有送检需求企业、品牌可联系。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子烟检验检测业务
单位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6幢、7幢
联系人:辛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672612,0371-67672733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雾化科技洞察)